第五节 结论和讨论

通过建立研究假说,本章分析了影响农民工家庭化迁移的社会理性层面因素,为家庭化迁移的多维度驱力提供了新的注解。本章研究结论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在务工城市的异性朋友数对农民工配偶随迁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农民工配偶随迁对其子女随迁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农民工异性交往对其配偶随迁的“诱导效应”和配偶随迁对子女随迁的“连带效应”表明,满足核心家庭成员“团聚”的生理或情感需求对农民工家庭化迁移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第二,在务工城市的亲属规模对农民工配偶随迁和子女随迁都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凸显了家庭化迁移以农民工强化亲缘关系支持、构建城市社会关系网络支点为目标指向的社会理性逻辑。第三,农民工的留城意愿对其配偶随迁、子女随迁、随迁子女数以及在城市就学的随迁子女数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同时,配偶随迁对农民工在城市就学的随迁子女数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体现了家庭化迁移中农民工通过“用脚投票”来提高其获得城市公共服务的可能性、规避城乡二元体制对其形成的居民身份待遇歧视和社会排斥的动力逻辑。第四,农民工对家庭团聚需求的未满足程度对其配偶随迁与子女随迁都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体现了农民工通过促成配偶或子女在务工城市团聚,努力实现其家庭角色的“名实相符”,以缓解自身面临的身份“合宜性”压力,也凸显了家庭伦理规范对农民工家庭化迁移的驱动作用。

家庭化迁移是中国城镇化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后城乡人口流动的新趋势,但是,这种新现象并不能通过传统迁移理论的经济理性框架得到完全解释。人既是“经济人”,也是“社会人”,社会尤其是家庭方面的因素在迁移者的迁移行为中发挥着潜在的、重要的深层次作用。家庭化迁移本质上是农民工为满足其精神、文化、心理和情感等方面的社会需求而在迁移行为上的回应,它是随着农民工迁移历程的持续推进而出现的。迁移主体是“经济人”和“社会人”双重属性特征的体现:他们既要为追求市场机会和改善生计的经济目的而迁移,又要为满足生理、心理和价值实现等社会需求而进行“携家带口”的家庭化迁移。以家庭为核心的情感和伦理机制是影响农民工家庭化迁移的最基本社会理性因素。来自家庭情感和伦理等社会机制中的激励因素,促使农民工在城乡迁移的考量中不仅仅以经济成本和效益为依据,更注重重建因外出务工而疏远了的家庭亲密联系,聚合两地分离的家庭形态。

经济因素对农民工家庭化迁移的影响呈弱化趋势的结论表明,经济理性从主导和制约迁移形态和迁移模式的决定性机制,逐渐演变为与其他动力机制互动竞争的多元理性之一。而以密切家庭联系纽带、履行家庭伦理义务、强化亲缘关系支持、寻求公平身份待遇为核心的社会理性,在农民工家庭化迁移中的驱动力作用尤为突出。但是,囿于经济因素对农民工家庭在城市生活预算的约束这一基础性作用,经济理性在其家庭化迁移作用中的“式微”并不意味着这一机制作用的隐匿和消失。经济理性将始终是农民工家庭化迁移动力机制中一个前提性和基本的背景因素。从这一意义上说,社会理性和经济理性共同构成了农民工家庭化迁移的完整动力逻辑,两者之间呈现彼此竞争而又相互补充的关系。

传统迁移理论对当前中国农民工家庭化迁移的解释力不足的原因在于,相对于人的多元价值理性,传统迁移理论将迁移背后的动力逻辑简单地经济化了。传统迁移理论的基本假定由于“隐没”了迁移者复杂的需求动机和价值倾向,无法完整涵括家庭联系、社会支持和文化价值追求等因素在其中的作用,因而在面对日渐普遍的家庭化迁移现象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失灵”。因此,对于迁移激励因素的分析,应该遵循多元理性的逻辑。解释农民工由个体迁移到家庭化迁移的行为变迁,应特别注重社会需求和价值规范的调节作用,要从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综合视角来考察,只有这样,才能诠释更多的事实,才能对包括迁移结果的稳定性(回流还是定居)、迁移方向与区位(流向熟人多的城市还是熟人少的城市)、迁移形态和单位(个体迁移还是家庭化迁移)等现象进行完整注解。

迁移动力机制中的社会理性逻辑预示着,个体并非农民工向城市迁移的“自然单元”,以家庭为单位迁移将成为农村迁移人口流动的基本趋势,而居家化的城市生活状态将成为他们在城市居留的常态。城镇化对“理性人”的驱力不仅有来自经济层面的显性激励,还包括以家庭关系为核心的隐性激励。农民工家庭化迁移的新趋势反映了农民工迁移受多元理性驱动的事实。渐趋稳定的家庭化迁移和常态化的城市居留状况已经与“农民工”称谓中所暗含的他们以农村为最终归宿的假设相违背。诚然,家庭团聚并不是市民化的同义语。但是,家庭化迁移意味着农村人口转移的性质和前景有了新的可能性,但这还远不是农民工在城乡间循环迁移进程的终结。重要的是,它预示着一种以城市为归宿和以市民化为潜在目标的新迁移模式。其中所蕴含的动力机制,除了传统的经济理性之外,还体现了以家庭亲情联结、文化规范遵从等为考量内容的社会理性逻辑。这一结论的启示是,推进城镇化和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设计应更加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将农村迁移人口理解为同时具备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多元理性主体,注重满足其家庭需求和社会需求,对农村迁移人口采取以家庭为单位的城市公共服务供给策略,从而提升以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的城镇化治理政策的针对性与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