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国家文化安全:理论、内涵、特点

(一)非传统安全理论视域下的文化安全

对文化安全问题高度关注,这是在非传统安全理论的倡导下形成的。“目前很多学者将国家文化安全视为国家安全的子项之一,且多以非传统安全理论为依据展开理论分析。”[1]在冷战结束之前,传统安全理论在国际关系理论中居于统治地位。在传统安全观中,军事和政治安全居于首位。军事威胁是国家安全面临的主要威胁,领土和主权完整是国家安全的首要目标。随着冷战结束和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信息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呈现出与传统安全迥然不同的特点。而且,上述这些非传统安全问题一般都具有全球共性,是人类共同面临的全球性问题,只有通过国际社会的合作才有解决的希望。于是非传统安全理论应运而生,它是适应新的时代变化而产生和形成的这样一种新的安全理念。它不具体特指某一种安全观念,而是对冷战后各种新安全观的总称。有学者将之概括为“由非政治和非军事因素所引发、直接影响甚至威胁本国和别国乃至地区与全球发展、稳定和安全的跨国性问题以及与此相应的一种新安全观和新的安全研究领域。”[2]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共同安全观、综合安全观、合作安全观等。

非传统安全观的理论基础主要是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以及建构主义。20世纪70年代,传统现实主义一统天下的局面开始受到挑战,这时对现实主义做了修正和补充的新现实主义应运而生。传统现实主义认为权力即是目的本身,新现实主义则不同,“它把权力看作是一种有可能使用的手段,国家拥有的权力太小或太大都会有风险”。“明智的政治家总是力图拥有适度的权力。在重要关头,国家最终所关心的并不是权力,而是安全。”[3]如果一个国家权力增加会警示竞争者,并使之联合起来结成反对联盟,那么追求权力增加的国家实际上就会处于更弱的状态,这种权力的追求是不值得的。新现实主义的进步之处就在于它重视国际合作,它认为在无政府状态下,国与国关系的主要形式是冲突和竞争。但当两国具有共同利益时,它们是可以合作的。“以发展的眼光来看,新现实主义实际上为合作打开了一个小门”[4]

新自由主义与新现实主义同属理性主义理论,与新现实主义相比,新自由主义一是更强调制度对于调节在国际无政府状态下国家行为的作用,二是更强调国家在安全合作中的绝对所得。新自由主义认为,一个自由的经济秩序有利于增强和平、减少冲突,促进国家间的相互依赖。国家的繁荣使国家间产生强烈的政治合作动机,这样在政治合作和经济繁荣之间就会形成良性循环;自由开放的经济体系内贸易的增长和相互依存的加深,使得战争变成一种昂贵的追逐国家利益的方式,因此国家更愿意选择和平的国际体系。国际社会虽无最高权威,但有理性交往的纽带和共同规范,对外政策的目的是加强这种交往和规范,削弱乃至逐渐消除国际关系中违背理性的因素。合作是经常发生和存在的现象。由此,推进了国际合作的可能。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提出“复合相互依赖”理论,对这种安全关系进行了相关的描述。他们认为,伴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与一体化,以及各国经济利益的日益融合,国家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会越来越深化、越来越普遍。这种日益发展的相互依存,深刻地改变了国际关系的性质,使得各国在安全问题上的国际合作日益成为可能。而且,全球化时代的国际联系是多渠道的,包括国家间联系、跨政府联系和跨国联系。这种联系的紧密性和多层次性使军事安全并非始终是国家间关系的首要问题,政府关注的问题变得更为广泛多元。当复合相互依赖普遍存在时,军事力量起着次要的作用,一国不会对他国行使武力[5]

新自由主义认为,在一个受到国家权力和不同利益制约的世界里,发展国家间制度化的合作,可以为实现更大范围的国际安全提供机遇。基欧汉和马丁指出,制度一般来说有利于进行互惠的操作,它能够提供信息,确定协调的焦点,降低交易成本,并且能使承诺更可信。他们认为,尽管制度不能阻止战争的发生,但有助于减少对欺骗的恐惧,并且能减轻因合作中所得不平等而产生的恐惧。总之,基于互惠基础运作的国际制度,至少是可持续和平的重要组成部分[6]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建构主义兴起。建构主义认为,在国家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不是物质因素,而是观念因素,国际结构不是物质现象,而是观念现象。国际社会的特征取决于国家之间相互存有怎样的理解、期望,它们之间的共同期望以及由此而构建的关系的性质。因此,国际无政府状态并不是一种先验与既定的因素,也不是自然状态,而是由国家的互动所建构的一种文化,是可以改变的,“友谊和集体身份的形成在无政府条件下是可以实现的”[7]。代表人物温特就明确指出,“无政府状态不像现实主义所描述的那样,他本身根本没有什么逻辑可言;一切要取决于国家之间共有的观念结构,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温特认为,“至少有三种无政府‘文化’,每一种都是由关于自我和他者关系的不同社会共有观念结构建构而成的,每一种都有自己的逻辑:①霍布斯文化。在这种无政府文化中,国家的相互定位是‘敌人’角色,敌人是没有生存和自由的权利的。结果就是以纯粹‘现实主义’的态度对待国际关系。②洛克文化。在这种无政府文化中,国家的相互定位是‘竞争对手’的角度,竞争对手是有着生存和自由权利的,但是不具有免于暴力的权利。结果就出现军事竞争,有时也会爆发战争,但战争会被控制在有限范围之内。③康德文化。在这种无政府文化中,国家相互定位是‘朋友’角色,朋友之间相互承担义务:不使用暴力解决争端,在出现侵略的情况下相互帮助。结果就是多元安全共同体和集体安全。”[8]

需要指出的是,“很难说哪一种新的国家安全观是以某种国际关系理论为基底的,因为任何一种新安全观似乎都能在上面所提到的国际关系理论中找到部分的解释。”[9]这也说明,新安全观体现了在新的国际形势下人类对安全关系的认识发展。“这种发展不仅反映了威胁观念发生变化,而且更根本的是对安全本质的看法也在发生变化。”[10]比较传统安全观与非传统安全观,我们发现,非传统安全观相比传统安全观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安全主体多元化。如前所述,在传统安全中,安全的主体一般想当然地被认为是国家,谈及安全基本上就是说国家安全。“传统安全更倾向于将‘国家’视为安全主体……换言之,传统安全致力于保障主权、领土和利益差异基础上的国家安全,而非传统安全则将重点转向超越国家差异之上的社会和人的安全”[11]。也就是说,在非传统安全中国家不再是安全的唯一主体。许多非国家行为体如个体、群体、国内社会、国际社会和整个人类都可以成为安全的主体,“非国家行为体在追求综合安全的过程中,并不像国家行为体那样在乎国家的主权,而是更多地关注人权、公正、进步、生态平衡等公共价值观和公共利益。”[12]

第二,国家安全的内涵大大扩展。“国家安全传统上主要被理解为军事力量,即获得、部署和使用军事力量来达到国家的目标。”[13]在若干世纪中,军事安全一直是国家安全的核心内容,特别是在冷战体制下,军事安全几乎成了国家安全的代名词。非传统安全观认为,随着全球化时代到来,国家安全的含义已演变成一个综合内容,包括了文化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社会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等诸多领域的内容,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均已大大扩展。

第三,国家安全的威胁多样化。在非传统安全中,威胁不仅仅来自国外,也有可能来自国内。威胁的实施者也不一定再是国家行为体,而主要是“非国家行为体”,一般包括恐怖主义组织、极端民族宗教组织、国际贩毒组织、跨国犯罪组织等。威胁既可能是蓄意而为也可能并无主观故意,如美国非传统安全专家乔治·费达斯指出:冷战时代的威胁是有“威胁者”的威胁,而后冷战时代的威胁是“没有威胁者的威胁”[14]。威胁的形式也不仅仅只是军事威胁,而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如环境恶化、水资源匮乏、恐怖主义、能源安全、难民问题、粮食短缺、经济危机、社会动荡等。

第四,维护国家安全的手段综合化。传统安全观注重使用军事方式维护国家安全,其安全理念是“零和”模式,即“此国之得为彼国之失”;非传统安全观认为单纯依靠军事手段已经不能很好地解决日益复杂的安全问题,解决国家安全问题的手段应该多样化。因而非传统安全观强调“综合治理”,更注重运用非军事手段,通过国际组织和各种安全协调机制,以合作与对话的形式来解决争端,其安全理念是“非零和”模式,致力于“双赢”。

(二)国家文化安全的内涵

国家文化安全的基本含义可界定为一个国家文化的生存和发展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既不受到外部威胁,也没有内部危险)[15]。对外来讲,国家文化安全集中体现为国家文化主权不受威胁;对内而言,国家文化安全集中体现为国家优秀文化的延续和发展没有危险,其本质是国家优秀文化特性的保持和延续。

所谓国家文化主权,是指一国处理决定自身文化领域一切事务的最高权力[16],它对外具有排他性。不过在没有文化霸权的情况下,这表现得并不明显,经常处于一种隐性地位。但文化霸权出现后,它在国家间关系中的地位迅速上升,并与文化霸权的矛盾日渐突出。

在近现代国际交往中,主权原则是首要的基本准则。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格劳秀斯认为,主权即“权力的行使不受另外一种权力的限制”[17],表现在国际关系中就是一国处理内部事务时不受他国控制。主权观念被认为是现代国际体系的基石,国家主权遵循着独立、平等、不可分割的原则,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绝不允许别国干涉自己的国内事务,在国际事务中也要求平等交往。有学者指出,国家文化安全对外是就国家主权意义而言,是一个国家的文化主权神圣不可侵犯,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和文化发展选择必须得到尊重,包括国家的文化立法权、文化管理权、文化制度和意识形态选择权、文化传播和文化交流的独立自主权……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就是保障国家文化主权,捍卫国家文化主权的独立性和自主性[18]

与此同时,一个国家文化的不安全状态并不都是由外部力量的威胁造成的,影响国家文化安全的因素还包括来自国家文化内部的危险,如民族优秀文化资源的保护不力、文化创新能力不强以及主流意识形态活力不足等问题,都会直接影响国家文化安全。因此,从对内意义上讲,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问题也就演变为促进国家文化发展的问题,只有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在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中不断增强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持蓬勃的生机和活力,才能切实提升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真正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诚如有的学者所言,“文化安全是对人类文化生存、发展和进步程度和水平的一种反映。文化安全不是一种机械的、简单的、形而上学式的保守主义,而是体现了一种人类文化的发展和进步向度,在文化安全与文化发展与进步之间有着一种正比例关系,即文化愈是发展和进步,文化愈是安全,愈是受到承认、理解、尊重和保护。”[19]只有主动地推进文化的进步,才能最有效地维护文化的安全。“我们需要用发展文化的思想来维护文化安全,而不是被动地给民族文化‘站岗’”[20]

因此,从学理上分析,仅仅从文化主权的角度界定国家文化安全是有局限性的,如戴晓东在《加拿大: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安全》一书中所言,文化主权论“在剖析文化殖民主义和文化帝国主义等现象时较为有力,但难以解释由于文化整合力下降以及随之而来的民族分裂所形成的文化安全问题。”“例如加拿大文化安全的最大困境是其文化认同的脆弱,国家随时有因文化冲突而分裂的危险。”[21]

我们也认为,从文化主权角度界定国家文化安全的观点在突出国家文化传统的保护和文化选择、文化发展的自主性方面有其积极意义和价值,但它对国家文化安全的理解还主要集中在对外来文化威胁的抵制上,属于一种消极的防御性的文化安全观。在这种思维下,文化安全只是一个与文化扩张与文化霸权相对应的概念。而实际情况显然并非如此,即使在没有外来文化霸权和文化侵略扩张的情况下,国家内部自身的文化疾患仍然会对该国家的文化安全造成危险。因此,要从内外两方面,即文化主权和文化发展来综合界定国家文化安全。具体来说,国家文化安全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个国家的文化主权得到确认,文化的利益得到保障,文化的传统得到传承,文化的价值得到认同,文化的精神得到传播,文化的资源与遗产得到保护”[22]等基本内容。

(三)国家文化安全的特点

1.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

所谓国家文化安全的绝对性,是就国家文化主权的意义而言的,一个国家有对本国文化事务做出决策而不受他国干涉的独立自主性。没有这种独立自主性,就谈不上国家文化安全,从这点上讲,国家文化安全具有绝对性。与此相适应,国家文化的发展与创新只能在我们自主选择的基础上进行,而不能是任何外力主导的结果,“民族个性中的一些东西,由于是在过去的历史中逐渐形成的,因而它们也会在将来的历史过程中因文化自我变迁而逐渐失去其功能从而逐渐退化以至消失,但即使如此,它也只能是民族本身的一个自我文化过程,而不是在外族人们从某种(即使良好的)动机出发所做的人为的‘推动’所能实现的。”[23]

所谓国家文化安全的相对性,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说文化安全本身就是在相对意义上讲的,从来就不会有什么绝对的文化安全。因为安全是指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一个国家的文化领域没有任何危险(内外两方面)这是不可能的。追求文化的绝对安全从根本上来讲,违背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实际上否定了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基本动力的原理。

文化安全的相对性的第二层含义是就国家文化特质的保持与延续而言的。国家文化安全的本质在于国家文化特质的保持和延续,但这种保持和延续并非不加任何选择地照搬文化传统。“传统是一个社会的文化遗产,是人类过去所创造的种种制度、信仰、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等构成的表意象征,它使代与代之间保持了某种连接性和统一性,构成了一个社会创造与再创造自己的文化密码,并且给人类的生存带来了秩序和意义。”[24]但传统同时也“是个庞杂的库藏,精华与糟粕难解难分。”[25]这就决定了必须对传统采取批判继承的科学态度。因此,并非任何文化特质都会保持和延续下去,也不是任何文化特质在任何时候都有必要保持和延续下去。当一种文化及其特质不能满足甚至有害于新时代、新环境、新人类时,它便失去了继续存在下去的合理性,也就是失去了安全的合理性,因而没有必要继续被保持和延续下去。这说明,文化安全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而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这就说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并不是维护传统文化和现存文化的纯洁性,也不是拒绝外来文化的影响和渗透,而是保障和促进传统与现存的民族文化沿着先进性的方向发展[26]。当然,必须指出的是,这种发展只能在自主选择的基础上进行。

2.复杂性与长期性并存

文化安全是一种无形的安全,具有特殊复杂性。

首先,它是隐蔽的。相对于传统的军事安全威胁而言,文化安全面对的威胁更加隐蔽,文化入侵并不像军事侵略那样赤裸裸地进行,而是以更加隐蔽的方式慢慢侵蚀人们的头脑。如好莱坞大片通过其精美的制作、浩大的场面、惊险的情节正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民众尤其是年轻人的喜爱,占去了全球电影票房市场的半壁江山,成为美国向世界传播“美国精神”的有效方式。当人们陶醉于美国大片的娱乐精神时,也正是在悄悄地接受美国价值观的洗礼。正是看到了这一点,约瑟夫·奈才自信满满地说:“美国文化是另一种无须投入过多却极其有用的软权力资源。”“体现在产品和交流之中的美国大众文化具有广泛的吸引力。从未到过美国的日本年轻人身穿印着美国大学名字的运动服。即使在尼加拉瓜政府与受到美国支持的游击队作战之时,其电视台依旧播放美国影片。同样,苏联的青少年身穿牛仔裤,四处搜寻美国唱片。尽管中国政府抗议美国的干涉,中国民众却依旧钟情于美国的民主和文化。”正如他自己所说,虽然大众文化不乏浅薄和追求时髦的因素,“但一个支配着大众交往渠道的国家有更多机会传递自己的信息、影响其他国家的倾向却是不争的事实。”[27]

其次,它是深层次的。文化安全防护不力,侵蚀的将是一国人民的思想意识、道德观念、价值信仰等深层次的东西,动摇的就将是一国的思想根基。可以说这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而且,文化安全一旦遭到破坏,恢复起来是极其困难的,因为思想上受到的影响,打上的烙印是很难消除的。

最后,它是更加难以维护的。文化侵蚀通常是以隐蔽的方式进行的,文化安全是一种深层次的安全,这就使得我们在维护文化安全时面临着更大的困难。一方面,我们无法像面临军事入侵时那样直观明了地找出威胁来源,从而迅速锁定目标加以反击;另一方面,它影响的是国民的思想观念,即我们面对的是十分复杂的思想领域的斗争,这些都使得对文化安全的维护是一项更加艰巨的战略任务。

所谓文化安全的长期性,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说文化安全面对的威胁是长期的,追求文化领域的绝对安全是不可能的,尤其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迅猛推进的时代,各国日益紧密的经济联系必然带来不同价值理念、不同文化的交锋,这种交锋是没有期限的,必将长期持续下去,由此,国家文化安全的维护也就必然是长期不懈的过程。二是说文化侵蚀不像军事入侵那样立竿见影,其破坏性并不是瞬间爆发的,而是有一个积聚发展的过程。正是基于这一特点,西方国家将和平演变的希望寄托在社会主义国家的第三、第四代人身上,他们相信“如果我们教会苏联的年轻人唱我们的歌曲并随之舞蹈,那么我们迟早将教会他们按照我们所需要他们所采取的方法思考问题。”[28]苏联的演变和最终解体印证了他们的设想,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将国家文化安全上升到关系国家存亡的战略高度予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