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第二版)
作者名:
中国法制出版社
本章字数:
90字
更新时间:
2020-08-27 17:26:21
第一百三十六条 〔短期诉讼时效〕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