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区域对外开放研究:兼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
- 曹鑫
- 8880字
- 2025-02-17 20:42:20
第二节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综述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FT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关税主体,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商定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市场准入限制,降低或取消关税或非关税壁垒,实行优惠政策和特殊监管制度,推动自由贸易,增加国际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互帮互助,促进共同发展。自由贸易区通常采用原产地规则,非成员国(地区)不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可见,自由贸易区是由至少两个国家或行政上独立的经济体组建的,对贸易和投资存在特殊安排的区域。这种区域性的安排不仅包括产品贸易自由化,还涉及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等其他领域的协定,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实施多双边合作战略的手段。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发展,为减轻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和应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加入世界区域经济合作是大势所趋。自由贸易区的作用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点:第一,建立和发展自由贸易区是参与当前世界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形式,也是促进成员国(地区)的经济发展,实现各国(地区)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为各国(地区)间的贸易提供便利,推动贸易、投资和金融自由化的重要途径。第二,自由贸易区的组建大大加强了世界各国贸易、投资等方面的联系,极大地推动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第三,有利于促进各成员国(地区)内的经济结构改革,推动本国(地区)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日本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世界上三大自由贸易区。其中,北美自由贸易区是第一个由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差距甚大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建立的自由贸易区,它是以发达国家(美国)为主导的,南北双方为共同发展、合作共赢而建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欧盟和日本签署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于2019年2月1日正式生效,欧盟—日本自由贸易区成为世界上最大,惠及6亿人口的自由贸易区。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全球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也是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这三大自由贸易区在成立背景、成员情况、发展现状等很多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许多经验和教训,这些经验为其他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组建自由贸易区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
(二)自由贸易园区
自由贸易园区(Free Trade Zone,FTZ)是指在某一国家或地区境内设立的实行优惠税收和特殊监管政策的小块特定区域。自由贸易园区与自由贸易区的不同之处在于,自由贸易园区只涉及一个独立的关税主体,该关税主体通过在境内划定一个在对外经济活动中依据自己的法律法规、实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和特殊监管政策的特定经济区域,着力于扩大对外开放,降低对外贸易成本。为了区分FTA和FTZ这两个概念,商务部及海关总署于2008年发函,提出将FTA和FTZ分别翻译为“自由贸易区”和“自由贸易园区”[《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规范“自由贸易区”表述的函》(商国际函〔2008〕15号)]。它的突出特征主要体现在:①实施“境内关外”的政策。所谓的“境内关外”是指在自由贸易园区的商品虽然实际仍处于本国(地区)境内,但是可视为境外商品,享受免税或保税等相关优惠政策,免受海关监管制度。即“放开一线(对商品开放国境线),管住二线(对区内的商品严格管制,管住与非自由贸易园区的分界线)”。“境内关外”政策的实施对推进货物贸易便利化和降低商品贸易成本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②功能不断增加,趋于综合化。随着自由贸易园区数量的不断增多,自由贸易园区的功能也趋于多样化。原本只允许在区内进行货物转口和进出口业务,不允许在区内进行拆包零售和制造加工的商业自由贸易区和以进口免税原料、半成品、产成品和零部件等进行出口加工为主要业务的工业自由区开始逐渐融合,自由贸易园区的功能开始趋于综合化。现如今的自由贸易园区大多集合进出口贸易、货物转口及分拨、保税仓储、商品展销、商业性加工、金融等各种功能于一体,自由贸易园区功能的多样化和综合化发展极大地提高了自由贸易园区内商品流转的运行效率和对外贸易过程中的抗风险能力。③区内各方面高度自由。自由贸易园区设立的主要目标是推动贸易自由化,降低国际贸易成本。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自由贸易园区内的各方面都拥有高度自由,包括货物进出自由、转口贸易自由、投资自由、金融自由等。在自由贸易园区内,商品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双向投资等各个方面均可享受到优惠的特殊区域性安排。高度自由的自由贸易园区为商品贸易自由化、国际投资自由化以及服务贸易便利化都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三)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推行的自由贸易试验区(Pilot Free trade zone,PFTZ),与自由贸易园区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自由贸易试验区继承了自由贸易园区的突出特征,同时又在这一基础上加强制度创新,深化改革,推动开放发展。自贸区的突出特点在于:①功能综合化,覆盖范围广。当前我国设立的自贸区综合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和自贸区保税片区的基本功能,涵盖的业务范围包括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商业性加工、国际投资等众多领域。②立足于国家战略层面,推动制度创新建设。我国设立自贸区是国家实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承担着推动投资管理制度创新、监管制度创新、金融制度创新、政府管理创新和法制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③把握实际情况,谋求最优发展路径。我国设立的自贸区在发展过程中均紧密结合本国国情,突出本国的要素禀赋。近年来,国务院陆续批准建立了18个自贸区。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上海,这是中国最早挂牌成立的自贸区;2015年4月,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获批;2017年3月,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自贸区成立;2018年10月,国务院同意设立海南自贸区;2019年8月,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这6个自贸区获批揭牌。自贸区的设立,是中国为了积极加强对外经济合作,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而做出的重大举措。目前获批的18个自贸区依据其自身的地理位置和资源优势,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探索不同的发展方向,实现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与过去设立的自由贸易园区不同的是,我国的自贸区不再满足于成为过度依赖优惠政策的“政策洼地”,而是致力于建设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积累经验、探索新途径的“制度创新高地”。
中国自贸区,就是中国探索和尝试新一轮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在发展过程中要突出自贸区的“试验”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内通过先行改革,逐步积累在全国范围内可推广、可复制的宝贵先行经验,探索能够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相关制度改革的制度框架;另一方面,对外进一步扩大开放政策,提高中国的对外开放水平,成为加强区域间经济合作、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减少国际贸易摩擦、提高国际竞争力不可或缺的重要平台。
二、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经济效应
发展自贸区是我国经济向多领域、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强大助推剂。分析我国自贸区所带来的经济效应,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利用自贸区促进我国经济向开放型经济方向转变,同时更好地利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本节对我国自贸区产生的经济效应研究的文献总结主要集中于经济增长效应、贸易促进效应、外商直接投资引致效应、产业结构升级效应和产业集聚效应这四个方面。
(一)经济增长效应
当前针对自贸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经济增长效应方面。王利辉等(2017)基于面板数据,利用政策效应评估方法中的合成控制法,分析建设上海自贸区对上海经济发展的影响,发现上海自贸区的设立对上海的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及进出口额均产生了积极影响。其中,对于实际人均GDP的影响较为显著。殷华等(2017)通过上述方法得到相同的结论,还通过对比上海的反事实方法评估出经济绩效与实际的经济绩效,进而估算出上海设立自贸区所带来的制度红利。同时提出,上海自贸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化改革,推动开放发展,将会带来长期显著的经济效应。应望江等(2018)通过面板数据评估政策效应,利用合成控制法构建了沪、津、闽、粤季度经济增长率的反事实路径,衡量了建立沪、津、闽、粤四大自贸区所产生的区域经济增长效应,结果表明,建立中国自贸区的政策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黄启才等(2018)同样采用上述方法,将建立福建自贸区看作是一项政策干预实验,研究福建自贸区对福建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同时探索了自贸区政策在贸易、投资和消费等方面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机制,认为自贸区政策主要通过投资渠道推动福建的经济增长,同时这种影响呈现出长期的动态特征。刘秉镰等(2018)采用合成控制法对在沪、津、闽、粤设立的4个自贸区从经济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商品进出口贸易等方面进行评价,认为这4个自贸区的建设与发展对当地经济都产生了促进作用,但不同自贸区的经济影响存在显著的差异性,基于这种差异化的影响,结合各自贸区的政策选择,希望能对自贸区未来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方面提供借鉴。周明升等(2018)采用相同的方法,基于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的制度创新对上海经济发展的影响路径,发现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对上海产生了经济增长等经济效应的影响。张军等(2018)则选取2009—2017年中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方法研究建设自贸区对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以及动态效应。研究发现,自贸区的设立有效地促进了地区经济增长,但沿海型和内陆型自贸区的经济增长具有差异性,且自贸区经济增长效应呈“U”形趋势。叶修群等(2018)使用双重差分法对成立较早的沪、津、闽、粤4个自贸区与地区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第一,自贸区的建立对地区GDP的增长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这种促进作用也存在明显的滞后性。第二,通过反事实分析可知,自贸区对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存在差异。
(二)贸易促进效应
推动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是自贸区建立和发展的目标之一,贸易促进效应是自贸区推动经济发展所产生的重要经济效应。赵文涛等(2018)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发布的背景下,首先,基于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替代效应理论分析CEPA政策下投资对贸易效应影响的作用路径;其次,进一步探索CEPA政策发布后广东与香港之间投资与贸易的相互作用关系;最后,提出CEPA政策背景下,新一轮广东自贸区建设不仅要着力于放宽引资渠道,还要加快引进香港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相关管理经验,推动粤港澳地区融合发展。仪珊珊等(2018)将设立中国—东盟自贸区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选用双重差分法分析贸易自由化对出口产品转换的影响,研究表明,自贸区内贸易自由化的学习效应和竞争效应对产品出口和退出行为存在明显的抑制作用。陈勇兵等(2015)基于中国对东盟各国的HS-6位产品的出口贸易额,分析在中国—东盟自贸区设立的背景下,中国对东盟出口的扩展边际和集约边际的结构及其决定因素。研究发现,中国—东盟自贸区推动了出口的集约边际和扩展边际的提升,集约边际效应在中国与东盟的出口贸易之间起到了主要作用。林常青等(2014)利用生存分析法,大致测算了中国对外出口贸易商品的生存时间和生存率,探究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对中国出口持续时间的影响,研究了不同类型产品在不同规模报酬和差异化程度下的产品出口持续时间特征以及产生的中国—东盟自贸区效应,认为自贸区建设应一方面通过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生产率,进而延长中国出口持续时间,另一方面需要关注竞争力相对较弱的规模报酬递增的制造业产品和差异化产品,稳定中国的出口贸易关系。李春顶等(2018)利用反事实的模拟方法,衡量并对比了中国的大型区域贸易协定在贸易、产出、就业、福利等方面产生的效应,研究表明,现有的大型区域贸易协定对中国的贸易、产出、就业、福利等方面都产生正面影响,同时定量评估了由中国主导或参与的大型区域贸易协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程度。陈红蕾等(2019)选取2001—2017年沪、津、闽、粤的4个自贸区的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探究设立自贸区对贸易流量和贸易方式的作用效应,研究发现,营商环境、政策的落实与稳定性是影响自贸区贸易效应的重要因素。
(三)外商直接投资引致效应
当前研究的国际资本流动主要指的是国际资本流入和流出,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两种形式,学术界大多通过定量的实证研究分析自贸区对资本流动的影响。
谭文君等(2019)利用合成控制法探究上海自贸区实施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服务业资本流动的影响以及作用路径,结果表明,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扩大服务业开放方面产生显著的积极作用,同时对推动资本流动速度特别是外商直接投资的资本流动速度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屈韬等(2018)以沪、津、闽、粤的自贸区为研究对象,实证研究了在以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推动金融创新和扩大服务开放为主要目标的新一轮改革中,良好营商环境的构建带来的促进消费、扩大市场规模、集聚服务要素、推动贸易等效应以及上述效应对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黄启才等(2018)选用合成控制法,实证分析了上海自贸区政策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结果表明,自贸区的建立推动了区域的外资引入,同时指出,较高的外资服务水平和良好的企业营商环境比一般的优惠政策有着更大的吸引力。韩瑞栋等(2019)以沪、津、闽、粤的自贸区作为准自然实验,选用同样的方法探究自贸区的建立对国际资本双向流动的影响效应,认为自贸区的成立对跨境资本的双向流动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但由于资本流入和流出的影响程度不同,不同自贸区所辐射的不同区域的资本流动也具有差异性。谭建华等(2019)基于我国成立的不同批次的自贸区所辐射区域内的上市公司数据,使用DID双重差分法分析了成立自贸区与提高企业投资效率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在中西部地区和自贸区辐射区域内的非创新型企业中,自贸区的成立通过集聚人力资源,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了企业投资效率。项后军等(2016)利用双重差分模型证实了上海自贸区对上海资本流动存在较大的促进作用,且在促进对外投资方面较实际利用外资的作用效果更为显著,同时通过安慰剂检验证实了上述观点。他们还认为,贸易进出口的变化对应的是资本的跨境流动,通过自贸区对贸易进出口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断上海自贸区的设立对上海资本流动的促进作用,故通过研究上海自贸区的成立对贸易进出口的影响,进而实证研究了自贸区的成立对上海资本流动的影响。
(四)产业结构升级效应和产业集聚效应
殷闽华等(2018)通过研究福州自贸区的土地利用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基本情况与相互作用关系,探究自贸区产业结构升级与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之间的影响机制,认为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会引发土地经济效益和环境经济效益的提高,对自贸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进而提出通过土地用途转换、空间重构、用地结构变化和效益提升等途径优化用地结构,从而推动自贸区产业结构升级。李世杰等(2019)使用回归控制法,基于产业结构高级化和合理化两个角度,研究上海自贸区的成立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效果,基于自贸区的政策试点对产业结构高级化和合理化存在具有差异性的作用效果,认为应通过缩短负面清单改进投资管理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贸易监管制度创新、转变政府职能,进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余振等(2014)运用面板数据分析方法探究中国—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主要成员国产业区位效应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自贸区内,减少贸易壁垒、扩大税收等优惠政策分别通过“第一性质”因素和“第二性质”因素对产业区位效应产生较大影响。
三、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制度创新
中国自贸区作为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核心环节,也是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经验的自由贸易区“试验田”。自贸区的建立推动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众多学者也积极探索研究中国自贸区的制度创新,并获得了大量学术成果。
刘征峰等(2018)基于透明度和法治的角度,研究了负面清单模式、透明度原则以及法治改革三者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认为透明度原则对我国法治改革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而负面清单的内容对透明度也产生很大的影响,同时,负面清单模式不仅是金融资本管理方面的创新,更是我国法治思维的一次创新。杨志远等(2016)通过研究上海自贸区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服务水平的变动情况,探究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TPP背景下对自贸区服务业的重要作用,鼓励一些具体行业为自贸区服务业进一步开放发展作出贡献。冯凯等(2019)基于频数法对上海自贸区的服务业开放度进行分析测算,证实了自贸区服务业对外开放度从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不断增长,同样也指出,自贸区内部分行业仍存在较大的开放空间,最后提出进一步优化和贯彻落实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提高上海自贸区服务业开放度的重要作用。刘辉军等(2018)通过政策红利和制度基础观理论探讨在负面清单制度实施背景下,广东南沙自贸区国际产能合作的现状以及对外资引进、金融业发展、产业集聚、国际高端产能项目的影响,并以此为依据探究我国国际产能合作的制度安排和发展路径。刘德学等(2017)从两种外资流入管制政策出发,通过对有关传统引资模式和自贸区负面清单模式政策文件进行量化赋值处理,从规模效应、技术效应和结构效应角度探究外资流入管制制度的变动对行业污染的影响,结果表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传统引资模式对不同程度污染排放的作用效果不同,基于此,建议重视外商投资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利用负面清单模式改进环境治理。申远等(2017)以上海自贸区为例,利用侧重于交易成本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施所带来的市场创新效应,基于上海自贸区的市场空间经济集聚效应,探究实现自贸区管理制度创新的路径以及市场结构优化升级所产生的效应。张怡等(2018)依据制度创新理论、区域经济增长理论、政策试验理论等相关理论,探究中国自贸区的制度创新问题,同时就自贸区的制度创新推进方式和动力机制进行进一步研究,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开放发展的方法和途径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参考。黄庆平等(2018)研究在国际多边、双边及新加坡自贸港、发展中国家等不同背景下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经验教训,为我国建设自贸港、实施负面清单制度积累经验。程翔等(2019)总结出沪、津、闽、粤的四大自贸区近年来的金融创新案例具有数量多、范围广、区域特色性强以及不可复制等特征,提出在建设自由贸易港背景下,未来金融创新依托于实体经济的必要性以及对金融业开放的政策性建议和要求。
四、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功能定位
功能定位主要说明了中国自贸区能干什么。中国自贸区的设立在进一步开放投资、提高就业以及区域创新能力等领域做出了重要贡献,部分学者围绕自贸区的主要功能进行研究。刘贺等(2018)以自贸区建立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两个方面的经济影响为研究视角,认为在我国内陆地区构建实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战略,推动以自贸区为中心,带动辐射区域的经济发展,对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康妮等(2018)利用双重差分法分析以“中国—东盟自贸协定(CAFTA)”为中心的战略开放新格局对劳动人口就业的影响。结果显示,CAFTA的签订通过不同的途径,对制造业企业劳动人口就业存在积极影响。同时指出,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就业影响具有差异性。刘秉镰等(2018)以影响区域创新能力的因素为主要着力点,运用合成控制法衡量在上海自贸区成立背景下地区技术创新能力的变动情况以及推动我国创新活动发展的影响因子。
五、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战略定位
战略定位主要关注中国自贸区要干什么。中国自贸区肩负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责任,上海自贸区更是肩负着“一带一路”桥头堡的重要责任。李光辉(2017)讨论了自贸区作为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尹晨等(2018)通过对“一带一路”海外风险投资和管理情况的深入了解,以上海自贸区的战略定位、特点为主要着力点,认为上海自贸区应利用其制度创新发展、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完善、涉外资源丰富等优势,结合“一带一路”建设需要,设立“一带一路”海外投资管理中心,进而推动建设“一带一路”桥头堡城市,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贸区作用。马莹等(2018)阐述了我国在当前国际贸易形势下遭遇的各种挑战,分析了举办中国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对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作用,最后进一步深入剖析进口博览会对上海自贸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上海自贸区的战略定位。
六、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未来发展
部分学者结合近些年关于中国自贸区的学术成果,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为中国自贸区的未来发展提出了不同方面的建议。黄玖立等(2018)通过研究定制化生产与地方保护主义的关系,证实定制生产比例相对较高、对契约环境相对较为敏感的企业招致地方保护主义打压的可能性更大。依据上述研究结论以期对中国自贸区下一步发展以及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提供新视角。吴杨伟等(2018)在新型全球化经济背景下,以要素流动视角分析建设自贸区升级版和自由贸易港的重要意义和渠道,阐述了要素流动对发展自贸区升级版和自由贸易港贸易创新战略的重要推动作用,为自贸区升级版和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白桦等(2018)基于内陆自贸区视角,以内陆国家级中心城市为主要研究对象,结合中国自贸区扩容的现状,分析新增内陆国家级中心城市的经济地位、产业结构以及开放水平,认为内陆中心城市应该将内陆自贸区作为其新的经济发展基础,学习沿海城市自贸区建设的宝贵经验,扩大对外开放,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余川江等(2019)基于当前内陆地区经济发展和实际开放水平,分析内陆自由贸易港的概念和属性,建设内陆自由贸易港的主要内容和可行路径,并且通过分析重庆自贸区的基本情况、建设经验和现存问题,结合重庆自贸区的经验教训,提出由内陆枢纽港—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内陆改革开放示范区—内陆自由贸易港的建设路径。荣振华等(2018)以研究自贸区商事登记制度为主要着力点,依据对沪、津、闽、粤四大自贸区商事登记制度的发展现状及其主要原因的分析,结合对辽宁等新一批获批自贸区的商事登记制度的外部环境介绍,对自贸区商事登记制度发展现状进行反思,提出结合具体问题改进自贸区的商事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