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张乐语一阵眩晕,她背靠在一旁的树干上睡了过去。
等她醒来时,她便多了原主的记忆。
原主本名明姿,是当朝大将军之女,年少的明姿便女扮男装,跟着父亲打仗,后来一路升到了将军。
这时,明姿的女儿身也被爆出,当时的皇帝便将明姿指给太子做太子妃。
两人青梅竹马,本应是一桩美谈,但皇帝终究不会是只属于一个人的。
明姿的庶妹明静不知什么时候勾搭上了太子,等太子继位后,她就被封为静妃。
而明姿自小在军营中长大,没有那么多内宅的心机,她对自己这个庶妹也没设防,这也就导致了她和皇帝越走越远,直到她被明静给害死。
“所以你是要我给你报仇吗?”张乐语喃喃道。
张乐语以前的梦想是去搞科研,是为了报效国家,毕竟她受了国家很多的帮助。
但现在,她在这个世界上无亲无故,无牵无挂,所以她的愿望就是做一条咸鱼,一条没有理想的咸鱼,但她现在占了明姿的身体,不帮她报仇有点说不过去。
张乐语真的很纠结。
正当她纠结的时候,她的眼前出现了一个身穿铠甲的士兵。
若不是看到那铠甲有些透明,张乐语怕早就跑了。
来人摘下了盔甲,露出了一张和张乐语一模一样的脸。
她看着张乐语笑道:“终于见到您了!”
张乐语满脸问号。
明姿笑道:“您不必帮我报仇,这是我的命。”
说完就消失不见了。
张乐语愣愣地没回神。
她这是遇到阿飘了?
既然明姿本人不想报仇,那她就可以当咸鱼了!
出了乱葬岗,张乐语走了许久也没看到人家,头顶的太阳火辣辣地照射着,张乐语只感觉全身上下都燃烧起来,四肢乏力,身上的泥土鲜血凝结成块,把张乐语的皮肤都磨红了。
就在张乐语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她看到旁边有一条小河,她急忙跑到小溪边喝了一口水。
干渴的张乐语从来没想到,水竟然能这么好喝!
乘此机会,张乐语走下了小河,顺便把身上的衣服也一起清理了,她将外袍脱下来,里面的衣物还算干净便继续穿着。
虽然这是荒郊野外,但她也不能保证这里会不会突然出现其他人。
原本灰扑扑的衣服,在水流的冲洗下渐渐露出它本来的样子,虽然张乐语不了解这个世界,但也能看出来自己身上的这件衣服,价格绝对不非。
她记得昨晚两人说这身体是皇后,想到这里张乐语不由得庆幸自己没重生在皇宫里,不然要出来还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等上了岸,张乐语正在梳理头发的时候,突然感觉胃里一阵翻滚,她吐出来了一大堆不明物体。
看得张乐语还想再吐,等吐得差不多的时候,张乐语看到这堆恶心的呕吐物中有几颗粉白的珍珠。
张乐语:“……”
即便张乐语再嫌弃,也只能将它从那堆东西里捡起来,用水冲洗。
张乐语数了一下,差不多有二十多颗的样子,她不禁感叹道:“明姿真惨。”
不过她一方面又庆幸,若没有这些东西,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毕竟没有钱寸步难行。
张乐语原本还想找找原主身上还没有钱财的,之前她只顾得逃命,都没机会好好检查一下。
但是,她不用检查都知道,原主的身上定是一分钱财都不会有的,肯定都被人搜刮走了。
想到这张乐语将珍珠好好地收了起来,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湿漉漉的头发一团乱,脸还好,白白净净的,仔细一看和张乐语竟有五分的相似度,年龄好像也和自己差不多。
想到这里,张乐语不由得感叹,古代的封建制度真是害人,这么小的姑娘竟然被送入宫中,如果明姿没有进入皇宫,那她也不会死在乱葬岗。
不过,现在在这身体里的是她张乐语,想做什么是由自己决定,她打算找一个幽僻的地方,总之要里这里远远的……
想着张乐语又来了干劲,继续赶路。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张乐语终于看到了城镇。
眼前的不仅有城镇,还有一座宏大的建筑。
张乐语发现自己竟然在城外,不过想来也是,谁会把乱葬岗放在城里。
张乐语正想进城,但她突然看到一众人马飞奔而来,人数还不少,为首那人一身黄袍。
她吓得赶紧躲到树后面,虽然她知道以这个距离他们绝对发现不了自己,但这是下意识的动作。
张乐语不用想也知道,这人肯定就是皇帝了:“明姿在宫里过的是很惨啊,皇帝一不在宫,就被人给杀了……”
张乐语等到人马都入城了,才出现,看了自己身上的斑驳的白衣,张乐语从身旁的树上取了一截树枝,将身后的长发束起来。
可是,因为她从来没用过簪子,只是在网上看到过教学视频,所以效果可想而知,但是她正是利用这一点,将自己打扮成乞丐的样子混入城内,先换点衣服和干粮,再离开这里。
可是身上的衣服还是太显眼了,还有原主的这张脸。
张乐语陡然看到旁边有个泥潭,她果断地跳了下去,再把自己的脸弄得很脏,等到太阳将泥土烤干,再扒下来,这样就不会显得刻意。
这一顿折腾下来,张乐语真的成了一个“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