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古代家庭经济研究:户等制度·家产继承
- 邢铁
- 984字
- 2021-10-15 19:48:39
前言
本书收录的是我早年写的两个专题研究小册子。1982—1985年我师从李埏先生读研究生,学习唐宋经济史,硕士论文做的宋代乡村五等户制度,1988年以此为基础写成了《户等制度史纲》。家庭经济是我的自选题目,1995年写成了《家产继承史论》初稿。两个小册子都收在李先生主持的“中国经济史研究丛书”中,2002年和2000年先后由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
开始做户等制度的时候,我沿着古代经济史专业的传统路子,选了一个与土地赋税有关的户籍制度方面的问题;做家产继承方式的时候,我已经把考察问题的视角由“国计”转向了“民生”,转向了社会经济史。其实,这两个题目殊途同归,考察的都是家庭经济,因为“户”和“家”是一回事,前者是官府的纳赋服役单位,后者是民间的生产生活组织。户等制度当时是官府征派赋税徭役的工具,过后看则是记录的家庭经济状况;家产继承是一个与财产法权有关的问题,也是家庭经济运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换句话说,这是古代家庭经济史的两个子题目,可以收录在一起。
两个小册子都是以唐宋为中心,前伸后延通下来的,唐宋以前写得比较详细,明清时期相对简略概括。不同的是,《户等制度史纲》属于考述,罗列资料多;《家产继承史论》属于论述,解读分析多了一些。心比书高是我的老毛病,总觉得还有该写的东西没有写出来,现在明白了,我也只能写到这个程度。
撰写这两个小册子期间我随写随发了几篇论文,主要有《宋代里正不曾雇募》刊于《光明日报》1985年1月30日、《宋代的耕牛出租与客户地位》刊于《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3期、《明朝的户等制度及其变化》刊于《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2期、《隋唐五代户等制度研究》刊于《文史》1994年第40辑;《宋代的家产遗嘱继承问题》刊于《历史研究》1992年第6期、《我国古代的诸子平均析产问题》刊于《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4期、《明清时期孔府的继承制度》刊于《历史研究》1995年第6期、《孔府的继承制度》刊于《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1998年第1期。素不相识的编辑先生给了我自信,让我意识到这是两个原创性的题目,值得做,我也能做,就一直做下来了。
这一做就是三四十年,做完家产继承的延伸课题家学传承,我已经花白了头发。人老怀旧,近来我经常翻阅自己年轻时候写的东西,回想当年伏案点读、抄卡片、爬格子的情景,怀念那个可以静下心来读书做学问的纯真年代。附录的回忆文章就包括这段渐渐远去的岁月,姑且作为这两个小册子的“写作背景”吧。
邢铁记于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