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物篇医说
- (清)张确著 张明锐等校注
- 274字
- 2024-06-12 18:30:46
火
相火,龙物也,居亥丑间而属子位,易放难收。水涸则起,火动则随,入肝肝旺,入脾脾燥,入肺肺败,为咳喘声浊,入头头疼,五官病瞀眩之疾,耳目不聪。降则为痔,为腹痛肠疾。大抵居无不病,入无不苦,为百病之源,奚不去也。
【眉批】表里一受邪,则火路遏塞而不通,立即发烧作热。故人以热为外来之邪,而不知即本身之相火郁而自焚也。
曰:人之生生火而已。得其养则为功,失其养则为过。得其养愈盛愈平,失其养愈虚愈炽。火足则强,虚则怯,息则死。死,止也,气止而脉不动,火灭也。故死尸如冰,仙者纯阳之气也,阳气,火也。
【眉批】通天彻地之谈。大开大下非灭火也,仍只是疏通火路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