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7章 7.1

下雨的一天,雨天适合睡觉。

你说,为啥一个人会喜欢另外一个人呢?准备开始胡说八道了。:-D

我觉得可能,就是因为愉悦。

当你想起某人,搂着某人,或更亲近的时候,身心愉悦就是喜欢吧。

和它在一起开心,想和它在一起

仅此而已吧,可能就是这么简单

说着简单,但茫茫人海,可能真的很难遇到,况且,还得两厢情愿。

相对来说,见识越少的人,越容易找到喜欢的人。因为未曾见过那诸般繁华,眼前一瞬微光便难以自拔。

古人不是有人生四大幸事吗?

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必须是久旱之后的甘霖,假如天天下雨,甘霖便也失去了意义。

必须是在他乡遇到故知,如果俩人住隔壁,每天都相遇也很平常。

洞房花烛夜,人之大欲,不过食与色。即便古代少有爱情,父母命媒妁言,这也是多数人唯一大办的囍。

十年寒窗苦,一朝天下知。

这四种幸事,其实都是对于主观渴望或者客观需求的满足。

简单来说,还是看你缺啥。

特别缺钱的当然喜欢有钱人,特别好色的当然喜欢颜值高的。

通常情况下,人缺啥就喜欢啥。

虽然我没多少钱,但我还是更喜欢长得好看的,最重要还是爱我。

这就像久旱逢甘霖一样。

人缺爱就像树缺水。

如果不被爱,一段关系是很难维持的。就像舔狗,即便燃烧尽自己,也无人在意。但当你爱上某人的时候,它随手的触碰,随口的关心。

都能直抵你的内心,温润你的灵魂。我不想燃烧自己,因为这毫无意义,也定然无法维持,我说的对吗?

爱与被爱,需要与被需要。

就像钥匙与锁孔的贴合,本就自然而然,轻松写意,不该那么费力。

有些人喜欢把Mr Right翻译成白马王子,我则更喜欢本意,对的人。

我觉得,对的人,可能就是那个举手投足,都能让你开心的人。它的稀有度可能也不低于白马王子吧。

彼此之间,都被对方爱,俩人都紧紧咬合,这已经是超级完美了。

所以说,你得有多爱我,才会给我表白啊?看似很简单,但却要跨过你心里的那万水千山啊。爱吗?:-D

真是让人期待啊,乖宝宝。:-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