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王国维的影响

一 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

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时,林语堂已被培养成西式绅士,不仅能说流利英语,还擅长英文创作。这时新文化运动方兴未艾,陈独秀、胡适号召青年“重估一切价值”,对中国传统文化发起全面攻击。林语堂发现自己和这种反传统风气很难对接,因为自己是教会学校毕业,传统文化知识有很大“漏洞”。林语堂觉得自己的首要问题不是“反传统”,而是恶补教会学校教育所忽视的传统文化知识,以便融入当时中国的知识氛围。在反传统的新文化运动高潮时期埋头恶补中国文化知识,这使林语堂对传统文化的态度别具一格:比较超脱、客观,更富于理解。[5]

学界认为“五四”时期是《红楼梦》经典化的肇端[6],“‘五四’文学革命从语言、文类、题材、创作思想等层面颠覆了中国传统的文学经典观念,代之以现代意义上的文学经典阐释话语,影响了时人对《红楼梦》价值的经典化阐释和定位,为《红楼梦》的‘经典化’提供了一个迥异于清代社会的独特历史文化语境”。[7]1917 年,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一文发表在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第2卷第5号,紧接着,陈独秀在第2卷第6号刊文《文学革命论》声援胡适。亲历过这段历史的赛珍珠(Pearl S. Buck,1892—1973)曾回顾:“使我最感兴趣的是,这些现代知识分子第一次把中国小说看作文学,而不再视为不登大雅之堂的、下贱人阅读,并由周游四方的说书人和戏子传播的故事了。”[8]在这股潮流下,陈独秀、蔡元培、胡适、鲁迅等文人学者纷纷关注《红楼梦》。林语堂喜爱上《红楼梦》与这股重新发现《红楼梦》的时代风潮息息相关。但笔者认为在认识《红楼梦》的文学价值上,首先给林语堂以启发的不是新文化运动的先锋蔡元培、胡适等,而是王国维。胡适虽然考证了《红楼梦》的作者、年代、续书等基本问题,但只是视其为白话文学的代表,而对其深层文学价值的评价不多、不深亦不算高。

《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9]

唐德刚就曾回忆胡适说“红楼梦不是一部好小说,因为它没有一个plot”。[10]

1877年出生的王国维年长林语堂18岁,当时在北京知识界已是声名卓著。林语堂赴北京时,王国维已从寓居五年的日本京都回国,居住上海,蔡元培托马衡与其联系,欲聘其在北京大学任教,但遭王国维婉拒。对这位学术大师,林语堂自然有所耳闻。

我找到琉璃厂,那边有一排古老的旧书铺。我和书商交谈,发现我知识上的许多漏洞,中国学者一定很熟悉。徜徉在书商之间,给我带来不少有趣的谈话和几件意外的惊喜。“啊,这里又有一本王国维的《人间词话》[11]。”其实我是第一次发现。[12]

在林稿序言里,他虽然详细评述了蔡元培对《红楼梦》的索隐与胡适的考证,但在开篇谈及《红楼梦》的文学价值时,却只提到了王国维的评价。

Wang Kuowei, one of the last of the great old scholars and one of the most respected critics—he also knew German and western esthetics—pronounced it as “worthy of being considered as the one great masterpiece in the realm of Chinese art.” Exorbitant as this praise is, it never surprises a Chinese, but rather draws from him or her a hearty, warm assent, remembering well the hours of fascination he or she has spent over the novel.[13](p. i)

王国维——我国最后一位一流的传统学者与最令人敬仰的批评家——他也熟谙德国和西方美学,宣称“《红楼梦》自足为我国美术上之唯一大著述”。如此盛赞,中国人不仅不会惊讶,反倒会真诚、热烈地予以赞同,并追忆自身沉迷这部小说的美好时光。[14]

王国维所说的“《红楼梦》自足为我国美术上之唯一大著述”[15],见于其1904年发表的《红楼梦评论》,此文在红学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首先,此文开创了用“理论批评”的方式研究《红楼梦》美学价值与伦理价值的先河。索隐和考证属文学外部研究,有助对文学作品的理解,但用力过度的话,手段就会变成目的,忽视文学作品的创造性,为索隐而索隐,为考证而考证,游离在作品世界的外缘。而《红楼梦评论》属于文学内部研究,试图借助叔本华的哲学理论去揭示《红楼梦》的本质与精神,揭示其真正的文学价值之所在。饶芃子指出此文“在中国文艺批评史上第一次突破了传统批评的批评样式”,自创了一种新的批评范式——“理论批评”,后来“发展成为中国现代批评的主流样式”。[16]

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是以德国哲学家叔本华的哲学和美学理论作为批评的理论根据,去研究《红楼梦》的精神价值。它既不是以往那种建立在读者感性经验上的随感式、妙悟式的评点,也不像旧红学的考据派、索隐派那样,把批评的基础建立在作者传记材料、作品版本和写作背景上,而是把叔本华的“欲望—解脱哲学”和“悲剧美学”作为论文美学建构的思辨基点。[17]

其次,《红楼梦评论》也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即《红楼梦》的作者与成书年代。

宝玉之苦痛,人人所有之苦痛也。其存于人之根柢者为独深,而其希救济也为尤切。作者一一掇拾而发挥之。我辈之读此书者,宜如何表满足感谢之意哉!而吾人于作者之姓名,尚有未确实之知识,岂徒吾济寡学之羞,亦足以见二百余年来吾人之祖先,对此宇宙之大著述,如何冷淡遇之也!

苟知美术之大有造于人生,而《红楼梦》自足为我国美术上之唯一大著述,则其作者之姓名与其著书之年月,固当为唯一考证之题目[18]

这个问题最终由胡适来解决,即1921年5月收录进上海亚东图书馆《红楼梦》初排本上的《红楼梦考证》一文和同年12月收录进亚东图书馆出版的《胡适文存》一集卷三的《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一文[19]。自此以后,考证派之势如日中天,直至今日,其地位仍然稳固,甚至诞生了“曹学”。而《红楼梦评论》的批评模式却鲜有继承者,使该文成为红学史上的绝唱。但其对《红楼梦》的认识却后继有人。林语堂可算作“解味者”之一。

二 《红楼梦评论》对林语堂的启发

(一)对《红楼梦》文学地位的认识

林语堂1935年出版的《吾国与吾民》用了近6页篇幅介绍和评价《红楼梦》。其中说道:

I regarded the Red Chamber Dream as one of the world's masterpieces. Its character-drawing, its deep and rich humanity, its perfect finish of style and its story entitle it to that.[20]

我认为《红楼梦》是世界杰作之一。其人物刻画、深刻而丰富的人性、体裁之完美与故事令其不虚此名。

林语堂后又把这几句话放到林稿序言的开头处,紧随其后引用了上述王国维的评价,这说明林语堂是看过《红楼梦评论》的。不过两者之间有微妙的变化,在评价《红楼梦》的文学地位时,王国维的比较范围是中国文学,林语堂的比较范围则是世界文学。林语堂于1919—1923年先后在美国、法国、德国留学和工作,尤其是在哈佛大学比较文学专业的学习,让他有了世界文学的视野。

(二)对《红楼梦》作为悲剧文学的认识

王国维应是我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最早将《红楼梦》明确定性为悲剧文学的学者。

《红楼梦》一书,与一切喜剧相反,彻头彻尾之悲剧也。[21]

胡适认为高鹗续写了后40回,但又肯定了高鹗的功绩。

我们不但佩服,还应该感谢他,因为他这部悲剧的补本,靠着那个“鼓担”的神话,居然打倒了后来无数的团圆《红楼梦》,居然替中国文学保存了一部有悲剧下场的小说![22]

胡适站在悲剧文学的角度肯定了高鹗续作的价值,这一评价里是有《红楼梦评论》的影子的。

而林语堂在批评俞平伯的红学研究时,就指出:

平伯听适之谈“悲剧”遂附和之,以为必一败涂地,而终而尽,而做乞丐,才叫做悲剧。我疑心平伯未真懂得西洋文学之所谓悲剧。[23]

这番言论的前提是林语堂已认可《红楼梦》为悲剧文学,此认识应该源于王国维的影响,而随后的西方文学和美学的学习与研究经历使他又肯定和深化了该认识。

(三)视120回《红楼梦》为完璧

《红楼梦评论》通篇未涉及后40回的真伪问题,从行文来看,王国维是视 120 回为浑然一体的:“十九年之历史,与百二十回之事实。”[24]张问陶(1764—?)《船山诗草》中“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25]一句成为胡适断定高鹗续书的直接证据,鸿儒硕学王国维自然知道《船山诗草》,何况他曾“遍考各书,未见曹雪芹何名”[26]。王希廉曾云:“有谓此书只八十回,其余四十回乃出另手,是何言与?但观其通体结构,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全身动之妙。且词句笔气,前后全无差别。”[27]可见在胡适之前,续书说虽已存在,但未形成气候。王国维也未怀疑后40回是否为续作。《红楼梦评论》的理论支撑是叔本华的“欲望—解脱哲学”,而所谈到的真正解脱的三人:宝玉、惜春、紫鹃,其解脱之路均在后40回,可见他是视120回《红楼梦》为完璧的。如果他也认为后40回是续书,那么《红楼梦评论》的总体框架将坍塌,其对《红楼梦》所做的“悲剧中的悲剧”的美学价值的定论,和追求解脱的伦理价值的定论均难以成立,或许他也不会撰写此文。而事实上,该文引用最长的一段原著出自第96回黛玉得知金玉姻缘已定后,与宝玉最后相见的一段。王国维称颂此段是“最壮美者之一例”[28]。林稿第48章“Betrayal”(背叛)一字不漏翻译了此段。

(四)对《红楼梦》精神的认识

王国维在探讨《红楼梦》伦理学上的价值时,认为“其精神之存于解脱”[29]。他说:

……《红楼梦》一书,实示此生活之苦痛由于自造,又示其解脱之道不可不由自己求之也。

而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出世者,拒绝一切生活之欲者也。彼知生活之无所逃于苦痛,而求入于无生之域。当其终也,恒干虽存,固已形如槁木而心如死灰矣……

而解脱之中,又自有二种之别:一存于观他人之苦痛,一存于觉自己之苦痛。然前者之解脱,唯非常之人为能,其高百倍于后者,而其难亦百倍。但由其成功观之,则二者一也。……前者之解脱,如惜春、紫鹃;后者之解脱,如宝玉。前者之解脱,超自然的也,神明的也;后者之解脱,自然的也,人类的也。前者之解脱,宗教的也;后者美术的也。前者平和的也;后者悲感的也,壮美的也,故文学的也,诗歌的也,小说的也。此《红楼梦》之主人公所以非惜春、紫鹃,而为贾宝玉者也。[30]

王国维所称“观他人之苦痛”而解脱的惜春、紫鹃,对于她们最终看透人世而解脱的心理,在林稿中,林语堂分别有翻译与评述。惜春:

……父母早死,嫂子嫌我,头里有老太太到底还疼我些,如今也死了,留下我孤苦伶仃,如何了局。想到迎春姐姐磨折死了,史姐姐守着病人,三姐姐远去,这都是命里所招,不能自由。独有妙玉如闲云野鹤,无拘无束。我能学他,就造化不小了。[31](卷112,第8页)

She would be all alone in this world. Her parents were dead; her sister-in-law didn't get along with her, and the grandmother who loved her was now gone. She had nothing to look forward to. Then, too, she had seen how Greetspring had died of an unhappy marriage, and Trailspring was married into a far away land, and how Riverhaze was now tied down to an invalid husband. She envied Jasper for her freedom from all worldly cares and troubles, having only herself to take care of in a quiet and peaceful monastic life. (p. 752)

紫鹃:

She saw the passion and the disappointment in this love affair more closely than anybody else, and felt it more. (p. 670 )

她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地看到了这段爱情中的激情与失望,感受也更多。

对“觉自己之苦痛”而解脱的宝玉,王国维道出其解脱之经过:

彼于缠陷最深之中,而已伏解脱之种子,故听寄生草之曲,而悟立足之境;读胠箧之篇,而作焚花散麝之想,所以未能者,则以黛玉尚在耳。至黛玉死而其志渐决,然尚屡失于宝钗,几败于五儿,屡蹶屡振,而终获最后之胜利。读者观自九十八回以至百二十回之事实,其解脱之行程,精进之历史,明瞭精切何如哉![32]

而林语堂曾指出“情欲与清净之争——此为宝玉决定将来之一大关键,亦即全书总题”[33]

通灵宝玉失而复得,乃是全书的主要线索,是前后呼应问题中之最重要问题。这问题就是此主人翁,如何以茜纱公子之身份,跳出情网,斩断情缘(看破世情)之内心经过。[34]

对于王国维所理出的宝玉解脱之来龙去脉的线索,也即林语堂所云宝玉“斩断情缘(看破世情)”的经过,在林稿里得以逐一呈现(原著中,读《胠箧》在听《寄生草》之前)。

读《胠箧》之篇,而作焚花散麝之想:

Chapter 8 “Why am I a Porcupine?” (“我怎么磨牙了?”)

听《寄生草》之曲,而悟立足之境:

Chapter 11 Seeing Through a Veil(解悟)

黛玉死而其志渐决:

Chapter 50 “Poyu, how would you... ” (“宝玉,你好……”)

Chapter 52 The Deep, Fathomless Night of Remorse(长恨之夜)

Chapter 55 Fizzle(败落)

屡失于宝钗,几败于五儿:

Chapter 56 The Night with Rosemary(与五儿共度之夜)

Chapter 61 Between the Red Skirts and the Cloth(在霓裳羽衣间)

终获最后之胜利:

Chapter 63 Guarded Optimism(谨慎的乐观)

Chapter 64 Redemption(救赎)

对宝玉梦见太虚幻境后的出世心理,林语堂如此描述:

His mind dwelled on the land of immortals which he had seen in his vision. For the people he saw around him, he had only pity, regarding them as fools chasing after the vanities of this world. He felt actually uncomfortable to be living with the family and yearned for the freedom of the monastic life. (p. 789)

他满心沉浸在幻境中所见神仙世界,对身边的人唯有怜悯,觉得他们是追虚逐妄的愚人。与家人同住,颇觉束缚,渴望佛门生活的自由。

王国维指出《红楼梦》的意义在于其以解脱为理想,以美术的形式给予渴慕救济者以救济。

《红楼梦》之以解脱为理想者,果可菲薄也欤?夫以人生忧患之如彼,而苦劳之如此,苟有血气者,未有不渴慕救济者也;不求之于实行,犹将求之于美术。独《红楼梦》者,同时与吾人以二者之救济。人而自觉于救济则已耳;不然,则对此宇宙之大著述,宜如何企踵而欢迎之也![35]

而林稿最后一册的题名即“Redemption”。该词可理解为救赎、救济,亦可理解为解脱,与王国维对《红楼梦》之精神与意义的理解是相仿的。

林语堂翻译《红楼梦》受到了不少外部影响,我们权且称为“承他”。这包括在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重新认识中国文学的时代潮流和西方世界初步关注中国文学的联动影响,如赛珍珠全译《水浒传》,库恩、王际真编译《红楼梦》的激励作用等;也包括胡适、俞平伯、周汝昌的新红学研究的影响,无论赞成与否,这些研究激发了他钻研《红楼梦》的热忱。但追根溯源,王国维对《红楼梦》的认可与认识在青年林语堂的心中埋下了种子,这颗种子在30余年后终于长成了参天大树,此种影响是深层也是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