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4.马陆城的侯家帮

炼丹房的炭火烧得正旺,唐衫叶踮脚够下最顶层的青瓷罐,指尖还沾着半干的药粉,转身时正见云梦天垂眸拨弄炼丹炉的火候。

青年杂役的侧脸隐在炉火映照的阴影里,睫毛在眼下投出细碎的凉薄阴影——两年前唐衫叶发现云梦天对医毒的学习很有天赋,不仅要求他当助手,还时不时的传授医毒的学识给他,之前也找过其他弟子来当助手,但还是属云梦天最合得来。

要做的事也以做完,只剩下熬完丹药整理药材,见没其它事情两人聊起了闲话。

“那'勾魂锁'又递了帖子。“唐衫叶将药罐搁在柜子上,铜勺搅动着咕嘟冒泡的药汁,“说是瞄准了三十公里外住在马陆城的侯俊英。”云梦天不语,一边继续点头听着,一边看着炉里的火候大小。

“侯俊英那家伙,他的身份有些说来话长了,说是“天机王赢耀”的金华妃弟弟老婆的侄子”听到如此复杂的关系,看着火候的云梦天,也不经对着唐衫叶露出疑惑的微笑。

“这么说那位“大人物”有着皇亲国戚,但沾亲带故也只占到了一半?”回完话的云梦天手指在扇子上停顿——他正用铁钳夹起块烧得通红的炭,往炉膛里一丢,火星子噼啪炸响,唐衫叶继续说道:“一半都算不上,这关系比咱们唐门院子里那棵歪脖子树的枝杆还绕呢,那位侯俊英最多叫“天机王”为姑父,自己也勉勉强强算是他侄子。”

唐衫叶摸出金怀表,银壳子在火光里泛着钝光,他摩擦着怀表边缘,表盖内侧刻着的某种字体被磨得发亮。

马陆城是红玉大洲中的城镇,属于红玉大洲的第二大城镇,唐门跟山脚下的茶花村也都属于红玉大洲的地区,在马陆城侯俊英靠着手中的资源加上实力雄厚的背景,成立了侯家帮,人数高达一百三十人,其中还有十几位懂武的干部,侯家帮的旗子竖在哪,哪的铺子就得交三成保护费,城里的官员也几乎是他一手掌控,在那个城镇里没有人能反抗了他。

云梦天煽动着手中的扇子,炉中木柴爆裂的脆响里火星子蹦了出来,火势慢慢变大“他做的事就没有传到“天机王”的耳朵里吗?好歹也是红玉大洲第二大城镇,话传的也很快吧。”

“他聪明。”唐衫叶将怀表揣回口袋,“反抗的人打断腿关地牢,闹大了就压下消息,马陆城的百姓连他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只晓得腰间有块侯家令牌的,就是马陆城不能惹的对象——还有一点,他没有杀过人。”

云梦天轻哼一声“他的行为就像是有些事可以模糊,但底线一定要看清,这是给自己留的后路吗?”

“算是吧......”唐衫叶顿了一会又问道:“云师弟,你说“勾魂锁”为什么会盯上他,还有他每次发预告都像敲锣打鼓,倒像是故意引咱们去看——你说,是艺高人胆大?”

“蠢!”云梦天将一个字回答了两个问题

炭火渐渐弱了下去,熬制丹药也马上完成,云梦天将剩下的事转移给唐衫叶,并表示自己还有其它杂事要处理,正准备踏到炼丹房门槛时,被唐衫叶叫住:“云师弟且慢,昨日二师兄给你指明了出路,为何不去?听闻二师兄介绍的商队在国内也是排的上号的,工钱绝对比这里好上数倍。”

“额......我想自己解决。”

唐衫叶熄了炉火,火星子在暮色里挣扎两下便没了声息,走到了云梦天身后:“你很聪明,如今唐门也早已不是鼎盛时期,杂役房的成员也只剩你一个,我也并不想看到一个人才就此陨落在这。”云梦天没有回话,而是直径走出门口。

唐衫叶于暗器、轻功、武功一道不过略知皮毛,却精于内力修为与毒功,寻常兵器难以伤他分毫,往往刚触及体表便被他浑厚内力震开,他所用的毒攻多是无形无味的毒气,中者顷刻间便瘫软如绵,因着这手功夫与总挂嘴角的温和笑意,再配上温润如泉的嗓音,江湖人皆称他一声“微笑公子“。

此人素日最喜江湖轶事,闲暇时总爱往茶馆跑,四处打听江湖新鲜事——说是听事迹,倒不如说是爱听些街谈巷议的八卦。更有意思的是,他常与姑娘们相谈甚欢,眉眼带笑言语风趣,却总不见半分搭讪的意思,那场景倒像极了江湖老友围炉闲叙。

夜幕笼罩下的马陆城侯府灯火通明,舞姬们执盏踏歌,水袖翻飞间珠翠轻晃,宾客们围坐席间,酒盏相碰声混着调笑,在雕梁画栋间荡开一片靡丽。

侯俊英斜躺在倚,身侧围着数名盛装美人,左侧女子捧着葡萄递到他唇边,右侧侍女为他揉捏肩颈,下方席上几个小弟划拳行令,酒气裹着荤话漫上来,直往舞姬裙底钻。

“侯大人,那勾魂锁不是要来侯府?咱们哥几个真不准备准备?“一个醉得眼睛发直的小弟拍着桌沿,酒盏叮当落地,另一个扯了扯他衣袖:“听说那玩意儿崩断过天罡四旋之一苏立的剑刃,可不能小瞧。“

“这就是你们这些莽夫最没脑子的时候——蠢透了!”

“天罡四旋再怎么厉害也都是人,人总会有失误的时候,况且那时的苏立用的都还不是自己的佩剑。”

他是侯家帮的副手肖墨画,曾经是雷鹰派的弟子,入门十年,现以出师,带着超铁陨打造而成的长枪,此金属并不是任何能触碰得了的,他是雷鹰派独有的材料,持有者体能增强数倍,没有获得武器认可的人,其普通触碰者万针穿刺,修炼者内力混乱,若强持此前修为恐怕都会废尽,所以这种神器不怕任何人盗窃。

侯俊英端着酒盏的手顿了顿,琥珀色酒液在盏中晃出涟漪:“输赢都麻烦。赢了,拿人头换的荣誉会让我在天机王眼皮底下太显眼,输了......“他扫过席间交错的人影,嘴角扯出冷笑,“满门上下都得折在这儿,两难啊——“

肖墨画走到他身侧,抬手屏退了几个凑得太近的侍女。指节搭上侯俊英肩头时,力度拿捏得恰到好处:“英哥,那我们就将这件事当没有就好了啊。”

侯俊英有些诧异“没有?兄弟,人家的请帖都已经发到我面前要来拿我的人头了,你这是什么法子?”肖墨画朗朗长笑,更换了位置站在他的身后,掌心按上肩井穴缓缓揉动“英哥,这侯府是咱们地盘。那些见了咱们腰间的侯家玉牌都要绕着走的贱民,敢来这儿凑刺客的热闹?”

“兄弟的意思是?”

“英哥,尽管放心,雷鹰派出师十年,捉人还是杀人,总该有点本事,不过那刺客能从苏立手里逃脱,倒真得下死手。处理干净些,过些日子——”他指尖微微发力,“谁还记得侯府今晚请过客?”

“......准了,我允你为我犯下杀戒,到时处理干净了。”

“那是应该的。”

侯俊英仰头饮尽杯中酒,酒液顺着喉结滑落。

月光透过雕花窗漏进来,在他镜片上镀了层银边,肖墨画面带微笑轻轻鞠了一躬。

众人正为未来的胜景推杯相庆时,他们口中的刺客,已立在侯府门前。

玄色衣装浸过暗红染膏,领口、腕间金暗纹,好似未擦净的血痕。

大门前立着两名劲装门卫,腰间铁刀出鞘三寸,眉眼冷肃,忽觉廊下漫来一股寒意,两人脊背发凉——那人身上浮动的杀气,竟似能凝霜成刃,将夜雾都冻成了冰碴子,两人互相使眼色,这就是今晚的“客人”

左侧门卫喉结滚动,刀把在掌心碾出红痕,右侧门卫瞳孔微缩,靴跟碾碎半片枯叶,未及言语便已会意——先下手为强!

左门卫挥刀劈向面门劈头盖脸砸来,右门卫矮身扫向脚下,刀刃擦着青石板刮出刺耳鸣响。

那人却似早有预料,足尖点地如狸猫般灵活,玄色衣掠过刀锋,竟连半片衣角都未沾到,电光石火间,他反手抽出胸前匕首,寒刃划出半道银弧,精准磕在后门卫劈来的刀背上——“当“的一声脆响,铁刀竟被削去半截。

断刃还在嗡鸣,他已旋身扣住那门卫手腕,匕首尖端顺着对方惊觉的瞳孔直刺咽喉,血线溅起的刹那,刀刃已从喉管穿出,温热的血溅在他手背,倒像是开了朵艳红的花。

余势不减,反手将半截断刀掷向正欲抽刀的另一门卫,那刀破空如鹰,带着方才饮血的杀气,正贯入对方天灵盖,甚至没来得及哼半声,便栽倒在地,手中长刀当啷坠地,青石板上,两具尸体交叠成扭曲的剪影。

月光逐渐显他的样子,腰间悬两枚皮鞘——左为鲨鱼皮裹就的单刀,右是短火枪套,枪柄缠暗红丝,与衣料同色,背后斜挎黑檀木弓,弓身缠半圈暗红缎带,箭囊垂于右侧,袋面绣褪色曼陀罗,针脚细密如血渍,胸前倒插匕首,刀鞘覆黑皮,左右腿靴筒扎双匕,抬眼时,瞳孔漫着暗红,像被血浸透的琉璃珠,与衣料暗纹交叠成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