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单楂数着日历上的红圈,笔尖在最后一个数字上洇开一团墨渍。九十七天。凌晨已经失联整整九十七天。

窗外川市的暴雨下得像天被捅了个窟窿,雨点砸在刘记农家鸡的铁皮棚顶上,吵得人脑仁疼。单楂机械地剁着案板上的鸡腿,刀刃与骨头碰撞发出清脆的“咔嚓“声。

“山楂啊,“刘爷叼着烟踱过来,油腻的围裙蹭在案台边缘,“这鸡腿跟你有仇?再剁就成饺子馅了。“

单楂这才回过神,发现整只鸡腿已经被她剁成了肉泥。她勉强扯出个笑容:“想事情走神了。“

“想那丫头吧?“刘爷吐了个烟圈,小眼睛里闪着精光,“要我说,那野丫头心比天高,迟早——

“刘爷!“单楂“啪“地放下刀,刀刃上还沾着细碎的肉末,“凌晨不是野丫头。“

老头举起油乎乎的手做投降状:“不说了不说了,今晚关店了我来找你,你拿些凌丫头的东西我帮你算算。“

单楂刚想拒绝这种封建迷信,肉铺的门帘被猛地掀开,带进一阵潮湿的风。

“山楂!“李昭浑身湿透地冲进来,眼镜片上全是水珠,“凌晨姐有消息了!“

单楂的心脏突然漏跳一拍。她扯下围裙抓住李昭的肩膀:“她在哪?

“我不知道,但是我一直在尝试定位她的手机,今天突然就有人给我发来一封匿名邮件。“李昭从防水袋里掏出平板,屏幕上是一张诡异的照片。

单楂的手指不受控制地发抖,差点把平板甩出去。照片里的凌晨站在某个欧式建筑前,穿着她最讨厌的粉色连衣裙,嘴角扬起夸张到近乎扭曲的弧度。照片角落用口红画了个古怪的符号,像是两个交叠的三角形。

“这不对...“单楂盯着照片,寒意顺着脊背往上爬,“凌晨从来不爱穿裙子,更别说粉色。她说过粉色让她想起她爸醉酒后打她时脸上的毛细血管。“

李昭推了推眼镜:“更奇怪的是,我查了这个建筑,是深市郊外一个废弃的影视基地,叫'幸运公馆',十年前因为投资人自杀就荒废了。据说后来成了邪教聚集地。“

单楂的太阳穴突突直跳。她想起三个月前那个雨夜,凌晨手机里那封邮件也写着“幸运公馆“的试镜通知。

凌晨拖着行李箱离开时说的话还在耳畔回响——“再信我一次“。

“我要去深市。“她听见自己说。

刘爷见此情景拉着单楂进了小屋里,点燃三炷香。烟雾缭绕中,刘爷常年握刀布满老茧的手抚过一张泛黄的符纸。“丫头,你命宫发黑,此行凶险。“他蘸着朱砂在符纸上画下复杂的图案,“凌丫头怕是已经不测了。“

单楂攥着手:“刘爷,我得去。您说这事不正常,您是知道些什么吗?“

刘爷皱着脸:“十年前那地方出过事,死了不少人。不是普通的自杀,是...“他欲言又止,最终叹了口气,从脖颈处拉出一个通体发黑的吊坠。吊坠雕刻精致,却看不出是哪路神佛,系着的挂绳已经红中发黑。

“这是我师父传下来的。你带着,或许能保命。“刘爷将吊坠塞进单楂手心,触感冰凉刺骨,“记住,看到镜子就砸,听到铃铛声就跑,千万别答应任何人的邀请。“

单楂低头看着吊坠,莫名觉得上面的神像眼睛似乎在转动。她猛地抬头,刘爷却已经转身去招呼客人了。

当晚,单楂收拾了简单的行李,将橙橙托付给李昭照顾。她最后环顾这个和凌晨共同生活了三年的出租屋,墙上还贴着她们高中时的合照。照片里的凌晨眼角淤青,却笑得灿烂,搂着单楂的肩膀比着剪刀手。

“等我找到你,非揍你一顿不可。“单楂喃喃道,关上了门。

深市的空气比川市更加粘稠闷热。单楂按照李昭给的地址,辗转来到郊外的废弃公馆。夕阳西下,那座欧式建筑矗立在荒草丛中,外墙爬满藤蔓,几扇窗户玻璃破碎,像一只只空洞的眼睛。

单楂走近时,突然注意到公馆大门上画着和照片背面一样的三角形符号,只是这个更大,用某种暗红色颜料绘制,在暮色中泛着诡异的光泽。

“凌晨?“单楂试探着喊了一声,声音在空旷的废墟中回荡。没有回应,只有风吹过破窗发出的呜咽声。

她推开门,灰尘簌簌落下。门厅里散落着破碎的家具和电影器材,墙上贴着褪色的海报,都是些不知名的恐怖电影。单楂打开手机电筒,光束扫过之处,无数细小的灰尘在空气中飞舞。

突然,光束照到了一面完整的镜子。单楂想起刘爷的警告,正要转身,却在镜中看到了——凌晨。她穿着那件粉色连衣裙,站在镜子里对单楂微笑,嘴唇蠕动着似乎在说什么。

“凌晨!“单楂冲到镜前,却发现镜中的影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她自己苍白的脸。她颤抖着手触摸镜面,指尖传来异样的刺痛。

就在这时,她注意到镜子边缘刻着一行小字:“新娘已就位,仪式即将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