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红衣女子

祠堂虽破败不堪,却明显有人居住的痕迹——角落堆着干草铺成的床铺,案台上甚至摆着一只缺了口的粗瓷碗。

众人的视线落在地上那串浅浅的脚印上。脚印不大,该是个女子留下的,旁边还有细微的拖痕,像是布条扫过尘埃的印记。

脚印的延伸很好找,就在那东倒西歪的牌位后面。

萧晞竹咽了咽口水,还没来得及说话,林闻野已一马当先跨到放置牌位的案桌后。只见他伸手往垂落的破旧帘子下一探一扯——

“啊啊啊!娘啊!是红衣女鬼!”萧晞竹嗷的一嗓子蹦起来,直直往沈邢渊身后躲。

下一刻,沈邢渊那如刀锋般的目光便剜了过来,吓得萧晞竹立刻捂住嘴,只剩一双眼睛骨碌碌转。

红衣女子被林闻野像拎小鸡似的丢到祠堂中间的蒲团上,溅起一片灰尘。

“疼……疼……”女子歪着头,一只手揉着膝盖,眼神迷茫地落在这些不速之客身上。

“你是何人?为何在北角镇内装神弄鬼!”沈邢渊沉声问道,声音在空荡的祠堂里嗡嗡回响。

红衣女子的眼睛盯着祠堂某个虚无的角落,脑袋晃来晃去:“我是谁……我是谁……”全然一副疯癫错乱的模样。

沈邢渊皱起眉,不确定她是真傻还是装疯。

江怀谨上前两步,来到红衣女子面前。他见过太多装疯卖傻的人,没人能逃过他那双看似温和实则锐利的眼睛。

“北角镇的情况你知道,”江怀谨的声音很轻柔,人也显得纯良无害,“我们是你最后的希望。还是说,你想这样永远装下去?”

红衣女子的眼神微微波动。即便是这微乎其微的变化,也没能逃过江怀谨的眼睛。

“那些消失的百姓里,一定有你的亲人。”江怀谨蹲下身,与她平视,“他们去了哪里?若还活着,或许我们能救他们出来,让你和家人团聚。”

这话像一根细针,精准地扎进了女子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红衣女子的视线从迷茫逐渐变得清明,最后归于平静。

这一变化,所有人都看在眼里。

“十年。”她的声音沙哑,却异常平静,“我在这里困了十年。”

大家安静下来,听她缓缓道来。

女子名叫囡囡,十年前她只有四岁。

对一个四岁的孩子来说,记忆本该模糊不清。但囡囡从小就格外聪慧,加上这些年来她反复咀嚼每一段回忆,如同凌迟般一遍遍回想,竟没有丢失任何细节。

十年前的一个夜晚,北角镇来了一批江湖人。

镇长是个姓吴的老人,为保小镇安宁,主动出面与这些江湖人交涉。

可那些人凶神恶煞,直接把刀横在了镇长脖子上,逼他召集全镇百姓。

北角镇里同姓的多,祖上多多少少沾亲带故。吴镇长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出来了。

他们求那些江湖人放了镇长,可对方连讨价还价的机会都不给——

刀起刀落,镇长倒在血泊中。

大多数百姓这辈子头一回见杀人。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红了眼,抄起棍子就冲了上去。

可普通百姓哪是那些刀口舔血的江湖人的对手?死的百姓越来越多,有人开始逃窜,有人跪地哭嚎。

然而北角镇早被围得水泄不通。逃跑的被抓回来,哭嚎的被摁在地上。

最后还是领头的江湖人发了话:“还得留着他们挖矿,再杀下去就得咱们自己干活了。”这才停了手。

所有百姓都被押往北山后面。

囡囡之所以被留下,是因为她正发着高烧,爹娘没带她出门。她家在村口,听到动静,她趴在窗棂上,把一切都看在了眼里。

那些江湖人清理了血迹,然后挨家挨户搜查漏网之鱼。

囡囡吓得浑身发软,跌跌撞撞爬到床底下躲着。

可她还是被发现了。

一个脸上有刀疤的男人蹲在床边,看着瑟瑟发抖的她。

囡囡认得这张脸——是那些闯镇的江湖人之一。

“想活吗?”那人问。

四岁的囡囡拼命点头。

刀疤男盯着她看了片刻,说:“等我们走后,你就哭。每晚都哭。这样你就能活下来。”

囡囡用力点头,把这话刻进了心里。

刀疤男起身离开,对门口的同伴说:“屋里没人。”

天亮后,囡囡出去找人,发现那些江湖人不见了,北角镇所有的人也都不见了。

她害怕极了。想起每到祭祖时,爹娘都会带她去祠堂,说那里都是她的长辈亲人。

她不敢一个人待在空荡荡的家里,年幼的她也不懂什么鬼神,便住进了祠堂。那些冷冰冰的牌位,好歹是她的亲人。

第三天,她听到外面有动静,像是青榆镇来人了。

她刚跑到村口,就闻到了血腥味。她慌忙躲进草垛子,亲眼看见四个黑衣人把进镇的人全杀了。

随后,那些黑衣人在村里到处挖坑。没多久,北角镇便被浓雾笼罩。

她不想死,也不想外面的人再进来送死,于是她开始每晚都哭。

果然,闯进来的人越来越少。她就这么活过了十年。

“每隔一段时间,黑衣人就会出现,把困在雾里的外来者带走。”囡囡平静地说着这些年的见闻。

“你怎么没中毒?那些江湖人没发现你?”江怀谨问。

囡囡苦笑:“我哭的第一晚,就被发现了。”

所有人的心都提了起来。

那一晚,她站在村口哭。四岁的女娃,穿着喜庆的红色夹袄,光着脚站在夜色里。

刀疤男带着三个人站在她面前。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木然地哭着。

“刀疤哥,怪渗人的。杀了吗?”一人问。

刀疤男伸出手,在小女孩眼前晃了晃。

这些日子的刺激,早让囡囡濒临崩溃。她既然敢站在这儿哭,就不怕死。

“是个傻子,”刀疤男收回手,“留着吧。有她在这儿鬼哭,咱们也不用老往这边跑。”

他掏出一颗药丸,捏开囡囡的嘴塞了进去。

“一处闹鬼的小镇,只会让人望而却步。”刀疤男说完,带着人消失在夜色里。

从那以后,囡囡一个人活在这座死镇里。家家户户都有地窖,地里的庄稼虽然没人打理,却也勉强能结出些吃食。衣服可以去空屋里拿。

只是她尤其喜欢穿红色——因为大家都怕穿红衣的她。

那些偶尔过来的江湖人,远远看见一身红衣的她,也会绕着走。

“后来闯进北角镇的人,都被带去了北山后面吗?”江怀谨温声问。

囡囡点头:“活着的都被带走了。有时候他们隔很久才来,困在雾里等不到他们的人,就饿死了。”

“北山的情况,你知道多少?”沈邢渊问出最关键的问题。

囡囡沉默片刻,缓缓道:“他们在挖东西,也在建东西。我只到过附近,那里很多人把守,我进不去。”

“多少人把守?”

“江湖人大概三十左右。”囡囡很确定,“干活的有北角镇的百姓,也有后来被抓进去的人,差不多上百人。”

北角镇的百姓本该更多的,但这些年死的死,病的病,剩下的已不多了。

江怀谨将手轻轻按在囡囡肩上。她身上的红衣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他却毫无嫌恶之色。

“谢谢你告诉我们这些。”他的声音很轻,“我们会尽力救出后山的人。你要不要先离开这里?”

囡囡眼眶泛红,却摇了摇头:“这里是我家。我要留在这里,等我爹娘回来。”

沈邢渊留了两名绍禹宫弟子保护囡囡,随即下令:“出发,去后山。”

一行人踏出祠堂,浓雾渐散的天边,隐约露出北山苍黑的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