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账 户
一、账户的概念
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结构,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一种手段。设置账户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方法之一。
会计科目仅仅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它不能反映交易或事项的发生所引起的会计要素各项目的增减变动和结果,各项核算指标的具体数据资料,只有通过账户记录才能取得。因此,在设置会计科目后,还必须根据规定的会计科目开设相应的账户,以便对交易或事项进行系统、连续的记录,向有关各方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
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的名称设立在具有一定格式的账页上的户头,用来反映由于经济业务的发生而引起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的一种专门方法。它应以会计科目作为它的名称并依附于具有一定格式或结构的账页。由于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开设的,所以账户的设置与会计科目的分类有关,即根据总分类科目开设的账户称为总分类账户,只采用货币计量单位提供总括的核算指标;根据明细分类科目开设的账户称为明细分类账户,除采用货币计量单位外,反映实物资产的账户还要采用实物量度,提供明细分类核算指标。
专栏2-2会计科目与账户的关系
会计科目与账户好似一对孪生兄弟,长相很相像,辨别容易出错。
会计科目与账户的联系:
——它们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进行的进一步分类,两者名称一致,会计科目的名称即是账户的名称,而且二级科目与二级账户的名称也完全一致;
——两者所反映的交易或会计事项的内容也是一致的;
——账户是根据科目设置的户头,设置会计科目的目的是为了设置账户,科目设置是账户设置的前提。
会计科目与账户的区别:
——会计科目着重反映会计对象科学分类的内容,账户则着重连续核算和监督会计对象的经济内容的增减变化和结存情况;
——会计科目仅仅是账户的名称,不存在结构,而账户则具有一定的结构;
——会计科目是经济业务分类核算的标志,只是说明一定经济业务的内容。账户却是具体记录经济业务内容,可以提供具体的数据资料,具有登记增减变化的结构的一种核算形式。
由此可见,会计科目与账户存在明显的区别。美国学者罗伯特·N·安索尼等认为:“在会计中,账户的作用是用来计算净变动额。”会计科目只是一个名称而已,本身不具备任何实质性内容,没有增加、减少的内容,更谈不上能提供余额信息,也就是说,会计科目还不能进行具体的会计核算。只有账户才能进行会计核算,将大量的原始数据转换加工为分类的会计信息,再借助于财务报表向公众披露。
二、账户的结构
账户是用来记录经济业务的。设置账户的根本作用在于可分门别类地记载各项经济业务、提供日常会计核算资料和数据,为编制财务报表提供依据。为此,账户不仅应有明确的核算内容,而且还应当具有一定的结构。账户所记载的各项经济业务所引起的会计要素数量上的变动,只有增加和减少两种情况,因此,用来记录经济业务的账户也相应地划分为两个部分,以便分别登记会计要素的增加额和减少额,即账户通常分为左右两方:一方登记增加;另一方登记减少。至于哪一方记增加,哪一方记减少,则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和经济业务的类型。不论何种性质的账户,其基本结构总是相同的。每一格式的账户都应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① 账户的名称,即会计科目;
② 日期和摘要,即记载经济业务的日期和概括说明经济业务的内容;
③ 凭证种类和号数,即说明记载账户记录的依据;
④ 增加和减少的金额;
⑤ 余额。
账户的一般格式见表2-2。
表2-2 账户名称(会计科目)

在会计实务中,账户是根据以上的基本内容来设计账簿格式的。教学活动中,账户的基本结构通常可简化为“丁”字账户(或“T”形账户)表示,“丁”字账户的基本结构如图2-4所示。

图2-4 “丁”字账户的基本结构
图2-4“丁”字账户格式分左右两方,分别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所引起的会计要素的增加额和减少额。增加额和减少额相抵的差额,形成账户的余额,余额按其表示的时点不同,分为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因此,通过账户记录的金额可以提供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和期末余额四个核算指标。本期增加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月、季、年)记入账户增加金额的合计数,也叫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月、季、年)记入账户减少金额的合计数,也叫本期减少发生额。本期发生额是一个期间指标,它说明某类经济内容的增减变动情况。本期增加发生额与本期减少发生额相抵以后的差额,再加上期初余额,形成期末余额。余额是一个时点指标,它说明某类经济内容在某一特定日期增减变动的结果。通常,账户的本期期末余额就是下期的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公式中的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称为账户的四个金额要素。应当指出的是,本期增加发生额和本期减少发生额是记在账户的左方还是右方、账户的余额反映在左方还是右方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和类型,如图2-5所示。

图2-5 账户的四个金额要素关系
三、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
总分类账户是根据总分类会计科目设置的,用于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核算的账户,简称总账账户或总账。为了保持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目前总分类账户一般根据国家所规定的有关会计制度设置。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会计科目分类、编号、名称作出统一规定,并对会计科目的使用进行了说明,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企业所涉及的基本业务设置总分类账。
明细分类账户是根据明细分类会计科目设置的,用来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的账户,简称明细账。在通常情况下,企业经济业务发生后,如果只是对它按会计要素和涉及的科目记入总账账户,仍然不能详细反映企业要了解的具体内容,或记录后不能满足业务分析需要。此时,就要对该项业务进行再一次的具体细分,即将它通过明细分类账户记录该业务的详细情况。
以应收账款账户为例。如果只记录“应收账款”总账科目,仍不能得知是应收甲企业,还是应收乙企业的,那么在建立应收账款总分类账户的基础上,还要按客户的名称建立明细分类账户,以便于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可见明细分类账是根据企业内部管理需要设置的,详细说明其业务情况的分类账户。有些明细账户设置也在具体会计准则中有详细规定,可参照执行。如“固定资产”总账账户,需设置“建筑物”二级明细账户。在“建筑物”下还需设置“厂房”“办公用房”“仓库”等三级明细账户。
总分类账户是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的综合,对所属明细分类账户起统驭作用。明细分类账户是有关总分类账户的补充,对有关总分类账户起着详细说明的作用。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登记的原始凭证依据相同,核算内容相同,两者结合起来既总括又详细地反映同一事物。对企业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记入有关明细分类账户。记录时要以相同方向,相等的金额,在同一会计期间分别记入相关的总分类账户和相关明细分类账户。有关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的登记将在第五章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