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企业可持续发展指数报告

3 样本概况

3.1 测算对象选取

《2018中国企业可持续发展指数报告》的测算对象,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为基础,面向国内领先企业,涵盖了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1073家企业。企业通过主动参与、定向邀请的方式积极参与指标测算,其范围如下:①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年度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等企业;②相关行业协会可持续发展水平较高且在单个领域有优秀表现的企业;③连续3年以上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且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公开、可获取、内容翔实的企业;④主动参与可持续发展指标测算,且各项基础数据信息填写完整、有效、有数据证明的企业;⑤参考国际通行准则、可持续发展评价原则与相关规定,烟草等行业企业暂不列入测算范围。

企业可持续发展指标测算的基础数据有4个特点。

①财务与非财务数据相结合。以各利益相关方关心的非财务数据为主,涵盖金融资本、制造资本、智力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自然资本等企业综合数据信息,力求全面反映企业可持续发展理念、路径与实践成果。

②定量与定性数据相结合。对管理理念、制度体系、治理成果、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等核心内容进行标准化处理,力求数据可量化、具有可比性。

③企业主动披露与第三方信息相结合。以企业主动公开披露的信息为主,利用大数据精准采集国家部委、行业监管部门公布的与企业发展相关的经济、环境、资源等权威数据和监管通告,有效检验企业披露信息的完整性与合规性,力求还原事件真实情况,实现好中选优。

④正面信息与负面信息对比验证相结合。以实时主流媒体权威舆论为监测要件,对企业单一事件进行导向型甄别,实现动态与静态双评估,力求对影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与制约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事件起到预警与正面引导作用。

本报告通过自主获取公开数据、企业填报数据、实地调研、电话或邮件沟通确认等多方式、多途径,对企业可持续发展指标进行收集、验证。指标测算的基础数据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部分企业因兼并重组,集团公司数据不完整,不纳入测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