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主导的经济增长:结构、效率及转型路径
- 王远
- 5字
- 2025-04-03 18:45:24
第一章 导论
一 关于“投资”的不同解释
“投资”的内涵非常丰富,由于其与经济社会联系的紧密性,几乎所有研究或涉及投资的经济学者都在自己的重要著作中对其进行了定义。因分析研究问题的视角和领域不同,学者们赋予“投资”的内涵也存在较大差别。威廉·夏普等(2001)认为,投资是“为了将来某种不确定的价值而牺牲目前一定的价值”。马克思(1975)从资本的周转与循环过程定义投资为“货币转化为生产资本”。保罗·萨缪尔森等(2007)从国民经济核算的角度将投资定义为“一年内一国的建筑物、设备、软件产品及库存等资本存量的增加部分”,并进一步解释认为“耐用资本品的生产”是“实际投资”,而金融领域一般用法中“投资通常是指诸如购买通用汽车的股票或去开个存款户头这类东西”,将这类投资称为“金融投资”。伊特韦尔等(1996)将投资看作“资本形成、获得或创造用于生产的资源。资本主义经济中非常注重在有形资本——建筑、设备和存货方面的企业投资。但是政府、非营利公共团体、家庭也进行投资,它们不但包括有形投资,而且包括人力资本和物性资本的获得。原则上,投资还应该包括土地改良或自然资源开发。相应地,生产的度量除包括生产出来用于出售的商品和劳务外,还应包括非市场性产出”。徐文通(1992)在其主编的《投资大辞典》中定义投资是“指经济主体(国家、企业或个人)垫支货币或物资以获取价值增殖手段或营利性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过程”。杨海明、王燕(1998)从价值的使用权出发将投资定义为“为取得未来的资产使用权而转让现在的资产使用权”。郎荣燊等(1996)认为投资既是特殊的活动又是特殊的资金,在其《投资学》教科书中将投资定义为:“将一定数量的资财(有形或无形的)投放于某种对象或事业,以取得一定收益或社会效益的活动。”
综上所述,投资与社会活动的紧密联系及其社会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导致为其量身打造一个精确定义非常困难,学者们对投资的定义主要采取了两种处理方法,一是给投资一个大而全但较为简单、笼统的定义,如威廉·夏普等;二是根据自己研究的领域和具体内容,赋予投资一个特定的内涵,如保罗·萨缪尔森等。但是,这些不同的投资定义之间并不是完全独立各不相干的,而是存在一定的联系。耿明斋(2007)根据这种联系,将投资定义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将投资解释为“货币收入或其他任何能以货币计量其价值的财富拥有者牺牲当前消费、购买或购置资本品以期在未来实现价值增殖的谋利性经济活动。简而言之:投资是投入货币以实现价值增殖的活动”。第二个层次将投资解释为“厂房、设备及存货等实物资本品的购置。也就是说,投资是实物资本的形成”。第三个层次将投资解释为“股票、债券等金融资本品的购买。此时,投资就是证券投资”。其中,第一个层次是对一般投资活动的高度抽象的概括,第二、三个层次是对两种不同具体投资活动的特殊规定。
本书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考察国民经济核算中投资、消费和净出口在拉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这与保罗·萨缪尔森在其教科书中给出的投资的定义比较接近。但是,本书所指的“投资”是要形成实物资本,并参与生产的投资,这与国家统计局(2011)对“固定资本形成”的定义比较匹配,“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固定资产减处置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总额。固定资产是通过生产活动生产出来的,且其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资产,不包括自然资产”。